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文件精神和《河南省地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招聘工作有序进行,从报名情况看,现有29个招聘岗位没有达到1:3的开考比例,鉴于地质行业特点和招聘岗位专业特殊性,经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请示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同意,决定对紧缺专业、急需岗位调整如下:
一:降低开考比例岗位
1、省地质调查院:地质工程(地质灾害防治方向)专业(硕士)、矿产普查与勘探(沉积相分析方向)专业(硕士);
2、第三地质矿产调查院:地球化学专业(本科);
3、第二地质勘查院:矿产普查与勘探专业(硕士)、地质工程专业(硕士);
4、第四地质勘查院: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硕士);
5、第五地质勘查院:地质工程专业(本科);
6、第二地质环境调查院:地下水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地理科学专业(本科);
7、省地质科学研究所:地质工程(水工环)专业(硕士);
8、省地质高级技工学校:测绘工程专业(硕士)。
备注:参加降低开考比例岗位的考生总成绩应达到所有报考人员平均分以上,否则不予聘用。
二:核减招聘岗位
1、第三地质勘查院:资源勘查工程专业(专科);
2、第四地质勘查院:地质矿产勘查类(固体矿产找矿)专业(专科);
3、第二地质环境调查院:矿产普查与勘探专业(硕士)。
三:取消招聘岗位
1、第二地质矿产调查院: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专业(专科);
2、第三地质矿产调查院:资源勘查工程专业(本科)、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本科);
3、第三地质勘查院:测绘与遥感专业(本科);
4、第四地质勘查院:水工环地质类专业(硕士);
5、第五地质勘查院:地下水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岩矿测试与化学分析(本科);
6、第一地质环境调查院:水工环专业(硕士)、地球物理勘查专业(本科)、地质调查与矿产普查专业(本科);
7、第二地质环境调查院:岩土工程专业(专科);
8、省航空物探遥感中心:环境工程专业(硕士);
9、测绘地理信息院:北斗信息应用与研究专业(博士);
10、省地质高级技工学校:岩矿测试与化学分析专业(本科);
11、地质环境勘查院:沉积学专业(博士)。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