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核:考核工作由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局属各用人单位组织进行。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进行递补,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3、公示:对拟聘人员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应聘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人员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要求、
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电话:0371—68101820监督电话:0371—69690289
河南省有色地矿局201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