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培训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招聘资格。 整体招聘工作由市纪委全程监督。
八、其他事项
1、考生应根据此次招聘相关工作安排,提前规划有关事项(例如: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毕业证及相关证明、考试行程、档案提取等)。
2、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如出现招聘指数空缺,不再单独逐一递补,待整体工作结束后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统一递补,递补相关事宜另行发布通知。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此次聘用所规定的对象和条件要求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此次考试、聘用资格。
4、此次招聘各个阶段的成绩核算和名次排序等,男、女考生分别进行。 涉及此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均将通过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aly.lss.gov.cn“快速导航”栏目下的“人力资源市场”)、洛阳人才网(http://www.lyhero.com)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因不及时关注相关网络信息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本人自负。考生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下列有关电话咨询或投诉:
政策咨询:0379-63119425 0379-63133558
考务咨询电话:0379-63119603
监督电话:0379-63938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