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不合格及待查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视力、血压项目除外),可以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由体检监督指导小组组织复检。提出复检人员请于2012年9月21日上午7:20,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进路院(前进路46号)集合参加复检(空腹),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许昌市201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结果.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