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蔬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十政办发〔2008〕29号)和十编发[2010]53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蔬菜办公室所属市蔬菜技术推广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农产品质量检测员1名。
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端正,政治觉悟高,遵纪守法;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热爱农业事业,具有刻苦钻研业务、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职业道德和良好修养。服从分配,能够适应艰苦的工作环境。
3、学历及专业要求:须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化学分析类专业或农产品检验检测2年以上工作经历。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1年3月7日—3月11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六堰商贸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3、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3张,报名费150元/人,到指定地点报名。拟招聘岗位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若比例不足1:3,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结束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者,发放《准考证》。
4、《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根据报考情况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