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人才强市,为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提供人才支撑,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武当人才支持计划”推进区域性人才高地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现将做好十堰市首批“武当学者”第一层次、第二层次培养人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的范围和对象
在十堰工作满1年以上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端专业技术人才、知名专家学者等高层次人才均可申报。
二、选拔条件
申报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够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恪守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一般应有硕士以上学历且年龄在55周岁(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重大理论突破、发明创造、技术创新,拥有能提高产品技术含量、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研发成果;
2、具有战略思维和较强的团队领导能力,带领创新创业团队开发新兴产业,经济效益显著或产品市场潜力巨大;
3、具有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资本运作、市场开拓能力,熟悉国际规则,在知名企业中担任过高级管理人员;
4、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资助项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在国内外一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论文,出版过具有重要学术、技术价值的著作,或有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科研成果;
5、其他有特殊技能或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
三、名额及资助标准
首批“武当学者”共选聘15名,其中第一层次5名、第二层次10名,按照十发〔2011〕8号文件要求给予一定数额的资助。
入选对象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授予“武当学者”称号,同时,聘为“十堰市委、市政府特聘专家”,可根据需要受市委、市政府委托参加重大决策咨询或项目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