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浠水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12年浠水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1、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含2012年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
2、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年龄26周岁以内(1986年6月1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以内(1982年6月1日后出生)。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受理应聘的。
三、招聘单位、专业及名额
1、浠水县农村发展项目管理中心2名:财会或会计专业1名,工程管理专业1名。
2、浠水县社会事业发展项目管理中心2名:财会或会计专业1名,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或项目管理专业1名。
3、浠水县商务局2名:商务管理专业1名,商务英语专业1名。
4、浠水县旅游局2名:旅游管理或工商管理(旅游景区管理方向)专业2名。
5、浠水县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1名:法学专业1名。
6、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1名。
7、浠水县城镇建设投资管理中心3名:,工程管理或项目管理专业2名,工程造价专业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