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关于回避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上述回避关系的职位。
十三、关于开考比例问题
我市各职位开考比例均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组织人社部门按规定的程序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不能开考的职位,市组织人社部门应及时通知考生,并允许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报考其它职位。
十四、关于资格审查问题
1、网上报名时,除按要求填写报考者有关信息外,还需要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上传报考者近期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2、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①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②其他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等;③按政策性安置条件报考的考生应提供有关证明;④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⑤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⑥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其中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可提供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或425分(含425分)以上国家大学英语考试成绩。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须提供学位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十五、关于体能测评问题
笔试成绩公布后,在面试之前,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和检察院司法人民警察的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按职位招录计划的1:5确定人员进行体能测评,并发放体能测评通知书,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1981年2月7日(含)以后出生的考生,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评标准;1981年2月6日(含)以前出生的考生,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评标准。
十六、关于体检工作和体检标准问题
招录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法院和检察院司法人民警察录用体检工作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法院和检察院司法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在体能测评后面试前进行,所有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均参加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