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自2007年2月7日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十八)2011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0、2011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十九)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二十)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报考政法机关的;
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
(二十一)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
十八、关于考试大纲问题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教材,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大纲通过网络公布。
十九、关于考试费用问题
按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报名笔试费用98元/人,面试费用100元/人。报名笔试费用,在网络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月15日前通过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支付,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为进一步体现以人为本和政府爱才、惜才、求才的选人用人理念,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费用。具体办法为:报名时,先通过银行进行缴费。笔试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笔试所在地考试部门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退还报名费。
二十、本“政策解答”的内容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泰州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中涉及的其他问题,也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6886260,86606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