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考条件及资格
报考人员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均可报名:
1、年龄要求: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个别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职务要求:在党政群机关任县(市)区属正科级职务1年以上或副科级职务2年以上(含非领导职务);事业单位相当于县(市)区属正科级任职1年以上或副科级任职2年以上;任科员满3年及以上;在事业单位参加工作满5年及以上;具备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硕士以上学位的,任职时间相应放宽2年。计算任职时间截至2012年3月31日。
4、身体健康。
5、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6、报考具体条件见《四平市铁东区公开选拔副局级领导干部职位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1、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在党政纪处分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日—5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四平市铁东区委组织部干部科(铁东区政府办公楼九楼),地址:四平市铁东区开发区大路469号。
3、报名时所需资料:①身份证;②学历证明或毕业证书;③任职证明;④编制证明;以上①—④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填写《四平市铁东区公开选拔副局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表格到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lsptd.gov.cn/下载)粘贴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式两份,报名时携带《报名登记表》电子版(登记表中照片为JPG格式),同上述第3条中所需材料一并进行审查。
5、每位报考人员只限报1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1、资格审查:采取在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和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的方式,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2、注意事项:
(1)审查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因虚假信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3)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