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确定拟任人选
根据笔试、面试和考察情况,综合排序,由市委组织部确定提交市委常委会票决人选。市委常委会票决后,拟任人选在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公选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胜任工作的,免去试用职务,由原单位按原职级安排工作。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选工作由吉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部干部监督机构进行全程监督。同时,聘请部分市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监督员,参与公选工作的监督。设立12380监督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及时调查处理相关问题。
六、其它事宜
1. 市公选办受理报名、咨询等事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及直属企事业单位,驻吉林市中省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负责本单位的报名组织工作。市公选办办公地点:市委2号楼2楼会议室(214室),联系电话:0432—62010393。
2. 报名截止时间:6月6日下午5时。
3. 准考证领取时间。6月8日各单位党委(党组)派人到市公选办统一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