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学院教师队伍,优化
人员结构,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
件精神和学院发展需要,报主管部门无锡市
学校管理中心同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
门核准,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现决定面向
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名。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
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
4、身体健康。
5、户籍不限。
6、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
6月30日后出生);有工作经历的硕士及以上
学位人员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3年6月30日
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63
年6月30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
件一”,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明确
的条件为准)。
二、有关说明
1、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4年毕业或
2013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凭《毕业生双
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获得境外学历
的是指2012年(含)以后毕业,经国家教育
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未就业的人员。
2、工作年限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依据按
实计算,以2014年6月30日向前推算。
三、报名
1、考生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
2014年6月22日至2014年6月23日(上午:9:00
—11:00,下午:1:30—4:30)。报名地点: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109(无锡市惠
山区钱藕路12号)。报名咨询电话:0510-
83276095,0510-85532710。
2、现场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考生须如实填写《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
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二),并提供所
需证件原件,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应
聘考试资格。此表可自行从无锡市学校管理
中心网站下载打印,并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
寸照片。
(2)报名时,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
推荐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研究生学历者还需提供本科时的学历学位证
书;获得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任职资格证书
等岗位条件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上述
证明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
审查。
(4)考生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
报名。
(5)报名时须交100元考试费(苏价费函
[2007]146号),另附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
张或电子照片(以身份证号为文件名,准考
证用)。
3、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
岗位,经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同意,报市公
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
考比例、核减、取消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
的考生,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
报时间为2014年6月25日。补报不成功的考生
报名费将退还。
4、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者于2014年6月27日登陆无锡市
学校管理中心网站,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
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
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各
阶段通知详见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网站,逾
期不参加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考试
(一)、教师岗位
考试包括笔试、技能考核和课堂教学(试教)
环节,根据各环节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
具体办法如下: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与应聘岗位相关的综合理论知
识。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教育学、心
理学、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政策法规和时事
政治等。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
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从高分到低分
按照岗位需求数1:5(同分跟进)的比例确
定参加下一轮考试的人员。
笔试时间:2014年6月29日。
2、技能考核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技能考核满分
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
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
加下一轮考试的人员。
3、课堂教学(试教)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
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
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课堂教学满分为100分,
合格线为60分。
不进行技能考核的岗位,课堂教学成绩占总
成绩的70%;进行技能考核的岗位,技能考
核成绩占总成绩的30%,课堂教学成绩占总
成绩的40%。
报考需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条件岗位的考生,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
行。考核由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统一组织,
以课堂教学(试教)方式进行考核,课堂教
学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二)、专职辅导员岗位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根据各环节
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具体办法如下: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与应聘岗位相关的综合理论知
识。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教育学、心
理学、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政策法规和时事
政治等。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
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从高分到低
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5(同分跟进)的比例
确定参加下一轮考试的人员。
笔试时间:2014年6月29日
2、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
言表达、应变能力、仪态举止及岗位专业能
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
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三)、其他专技岗位
考试包括笔试、技能考核和面试三个环节,
根据各环节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具体办
法如下: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笔试
成绩占总成绩的3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
位需求数1:5(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
下一轮考试的人员。
笔试时间:2014年6月29日
2、技能考核
技能考核采用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考
察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技能考核满
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技能考核成绩占
总成绩的4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
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下一轮
考试的人员。
3、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
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满分
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
的30%。
五、资格审核、体检和考察
所有考生由学校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复审,教
师岗位在课堂教学(试教)环节前进行;专
职辅导员和其他专技岗位在面试环节前进行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全部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各项成绩及
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
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总成绩相同时,教师岗位以课堂教学(试教
)成绩高的为先;专职辅导员和其他专技岗
位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
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
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必须提供
委陪、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
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
能力等情况。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取人员
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聘用单位
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由市公开招聘综合管
理部门发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通知》
。
2014年的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底前提供相
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有关证
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在
2014年8月底前未能办理录取手续的,取消录
取资格。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
弃录取资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均不递补
。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
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
。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个人自主择业。应聘教师岗位未取得相应教
师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初期(见习期)延长一
年。
七、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和无锡城市职
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无锡市学
校管理中心0510-82703870、82702072;无锡
城市职业技术学院0510-83276095、0510-
85532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