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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4-6-12 13:26:37

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学院教师队伍,优化

人员结构,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

件精神和学院发展需要,报主管部门无锡市

学校管理中心同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

门核准,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现决定面向

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名。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

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

5、户籍不限。

6、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

6月30日后出生);有工作经历的硕士及以上

学位人员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3年6月30日

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63

年6月30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

件一”,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明确

的条件为准)。

二、有关说明

1、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4年毕业或

2013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凭《毕业生双

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获得境外学历

的是指2012年(含)以后毕业,经国家教育

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未就业的人员。

2、工作年限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依据按

实计算,以2014年6月30日向前推算。

三、报名

1、考生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

2014年6月22日至2014年6月23日(上午:9:00

—11:00,下午:1:30—4:30)。报名地点: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109(无锡市惠

山区钱藕路12号)。报名咨询电话:0510-

83276095,0510-85532710。

2、现场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考生须如实填写《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

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二),并提供所

需证件原件,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应

聘考试资格。此表可自行从无锡市学校管理

中心网站下载打印,并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

寸照片。

(2)报名时,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

推荐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研究生学历者还需提供本科时的学历学位证

书;获得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任职资格证书

等岗位条件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上述

证明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

审查。

(4)考生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

报名。

(5)报名时须交100元考试费(苏价费函

[2007]146号),另附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

张或电子照片(以身份证号为文件名,准考

证用)。

3、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

岗位,经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同意,报市公

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

考比例、核减、取消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

的考生,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

报时间为2014年6月25日。补报不成功的考生

报名费将退还。

4、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者于2014年6月27日登陆无锡市

学校管理中心网站,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

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

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各

阶段通知详见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网站,逾

期不参加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考试

(一)、教师岗位

考试包括笔试、技能考核和课堂教学(试教)

环节,根据各环节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

具体办法如下: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与应聘岗位相关的综合理论知

识。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教育学、心

理学、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政策法规和时事

政治等。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

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从高分到低分

按照岗位需求数1:5(同分跟进)的比例确

定参加下一轮考试的人员。

笔试时间:2014年6月29日。

2、技能考核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技能考核满分

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

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

加下一轮考试的人员。

3、课堂教学(试教)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

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

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课堂教学满分为100分,

合格线为60分。

不进行技能考核的岗位,课堂教学成绩占总

成绩的70%;进行技能考核的岗位,技能考

核成绩占总成绩的30%,课堂教学成绩占总

成绩的40%。

报考需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条件岗位的考生,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

行。考核由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统一组织,

以课堂教学(试教)方式进行考核,课堂教

学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二)、专职辅导员岗位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根据各环节

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具体办法如下: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与应聘岗位相关的综合理论知

识。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教育学、心

理学、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政策法规和时事

政治等。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

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从高分到低

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5(同分跟进)的比例

确定参加下一轮考试的人员。

笔试时间:2014年6月29日

2、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

言表达、应变能力、仪态举止及岗位专业能

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

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三)、其他专技岗位

考试包括笔试、技能考核和面试三个环节,

根据各环节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具体办

法如下: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笔试

成绩占总成绩的3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

位需求数1:5(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

下一轮考试的人员。

笔试时间:2014年6月29日

2、技能考核

技能考核采用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考

察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技能考核满

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技能考核成绩占

总成绩的4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

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下一轮

考试的人员。

3、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

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满分

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

的30%。

五、资格审核、体检和考察

所有考生由学校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复审,教

师岗位在课堂教学(试教)环节前进行;专

职辅导员和其他专技岗位在面试环节前进行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全部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各项成绩及

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

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总成绩相同时,教师岗位以课堂教学(试教

)成绩高的为先;专职辅导员和其他专技岗

位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

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

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必须提供

委陪、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

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

能力等情况。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取人员

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聘用单位

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由市公开招聘综合管

理部门发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通知》

2014年的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底前提供相

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有关证

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在

2014年8月底前未能办理录取手续的,取消录

取资格。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

弃录取资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均不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

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

。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个人自主择业。应聘教师岗位未取得相应教

师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初期(见习期)延长一

年。

七、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和无锡城市职

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无锡市学

校管理中心0510-82703870、82702072;无锡

城市职业技术学院0510-83276095、0510-

8553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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