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东海县201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能扎根基层,乐于奉献,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农业水利工程和建筑工程造价专业户籍不限,其它专业限东海户籍。
3、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二、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整个过程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录用七个阶段。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5--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县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海陵东路227号,奔牛西侧500米,路北)
3、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特困家庭毕业生还须提供县民政部门核发的《连云港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县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每位报名者须交近期同底版二寸免冠照片3张和报名费100元(特困家庭毕业生免收)。
招考职位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减少职位数直至达到1∶3方可开考。
(二)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