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编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详见《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编工作人员岗位表》,可登录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公共就业服务网、江苏人才网、江苏IT人才网查询)。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办法
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1年3月23日9:00-3月28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1年3月23日9:00-3月29日16:00;缴费时间:2011年3月23日9:00-3月30日16:00。
3.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后,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缴费完成后,报名方为有效。
4.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条件和岗位招聘要求,对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0倍的比例确定笔试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规定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以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时间:2011年3月31日9:00-16:00。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