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南通市通州区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精神,2011年南通市通州区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纪律处分和违法犯罪记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5月31日至1993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大专学历应聘人员限通州区户籍或通州区生源;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职位简介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21日-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报名地点:区人才服务中心(南通市通州区银河路588号二楼)。
2.报名方式:凡符合招考职位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现场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①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南通市通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③提供身份证、户籍证、学历证 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成绩表;⑤在职在编 教师需提供单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原则上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确因工作急需,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与区人社部门共同商定是否开考。
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区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审核不合格的不予报考。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区人社部门在有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通过资格复审后的考生,于2011年6月30日到区行政中心一号楼6010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者责任自负。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 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区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主要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法律、公文基础、职业道德等)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11年7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笔试以百分制计算。按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各50%合计笔试成绩。
(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