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关于考试类别和科目的问题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按培养学历层次采取分类考试的方式,报考专升本班和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班职位的考生参加A类考试;报考专科班职位的考生参加B类考试。上述两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教育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专升本班和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班职位的考生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专科班职位的考生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
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负责制定,并在上述部委网站公布。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八、关于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问题
1、报名时,通过报名网络填写报考者的基本信息和职位要求的其他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近期电子照片(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有关信息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为:①201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已参加工作或已与用人单位签定双向就业协议及委培、定向、联办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②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县以上项目办出具的服务证和考核合格的证明;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九、关于体检工作和体检标准问题
本次招录,体检(体能测试)工作统一安排在面试前进行。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体能测试)的人选,由各市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不高于职位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
报考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报考公安、监狱系统人民警察的体检,还须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报考培养专业(方向)为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公安信息化方向的,视力放宽至矫正视力5.0(含)以上。
报考公安、监狱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体检(体能测试)结束后,面试达不到1:3的职位,可按笔试成绩进行一次性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