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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1政法干警报考指南
来源:江苏人事考试网 2011-8-5 14:05:03 【字体:小 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法【2011】76号)精神,经研究,特制定我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指南。

  一、关于年龄的计算问题

  以报名日期计算。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即1985年8月10日至1993年8月14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二、关于学历的问题

  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方可报名。

  三、关于招录对象问题

  1、招录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的,报考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专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限江苏生源。

  2、招录对象中的“四项目”人员是指:我省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选派的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我省项目办选派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外省市项目办选派的我省生源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

  上述人员须服务满1年(截止2012年2月底前)且考核合格,报考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

  3、已参加工作或已与用人单位签定双向就业协议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2011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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