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社会用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凡具有泰州市户籍(食宿自理)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名额
招聘检察辅助人员4名,其中男性、女性各2名。
三、应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良好,无不良记录。
2.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18日以后出生)。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国民教育序列),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和文字写作能力。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纹身,肤表无异常,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在5.0(含)以上;身高(裸脚测量):男170厘米、女160厘米以上;符合江苏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体能测评及格标准。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参照《公务员法》有关回避的规定,属于应当回避的情形;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到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受过刑事处罚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2012年3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户籍证明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到泰州市检察院南楼一楼大厅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并缴纳考试费50元/人。
(二)考试:考试由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
1.笔试。笔试于2012年3月19日上午进行(地点详见准考证),主要考查法律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以及文字写作等内容,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成绩于2012年3月20日在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外网(www.taizhou.jcy.gov.cn)检务公开栏公布。
2.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于2012年3月19日下午进行(地点详见准考证),主要测试汉字录入速度,输入法为五笔输入法、标准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三种。技能测试成绩于2012年3月20日在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外网检务公开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