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下述材料:
1、《常州市文物保护管理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证书(研究生、本科均需)、学位证书(硕士、本科均需)和二寸彩色证件照扫描件。
3、各项奖励表彰材料、在校期间相关实践工作经验证明,或主要工作业绩材料,参与考古发掘、勘探,古建筑修缮等项目的说明材料。若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考录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承担。
(三)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条件和岗位招聘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供的网络报名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具备当日笔试资格,逾期未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四、考核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一)笔试(100分)
1、笔试时间:2012年4月28日上午8:00-10:30。
2、笔试地点:常州市文物保护管理中心(常州市青山路156号)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二)面试(100分)
1、人选确定
市文广新局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及地点在笔试结束后当场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成绩设立最低合格线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及考察
由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由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当职位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的名单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八、招聘咨询
常州市文物保护管理中心负责回答具体招聘岗位相关情况的咨询。
咨询电话:0519—86670759.88813757
传真:0519—86614265
九、监督管理
本次公开招聘由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组织实施;
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9—85682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