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办法
上岗人员为合同制聘用性质的临时工作人员,不属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由县广电台与其签订“事务外包”合同。不能胜任的不予聘用。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开监督。
监督电话:0527-88321990(驻广电台纪检组)
七、本简章由沭阳县广电台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