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县部分事业单位专业人才不足、改善队伍结构、充实工作力量。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在县直事业单位中计划招聘工作人员90名。具体报考类别、人数及所需资格条件见《宁都县2011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符合有关规定并适应岗位要求;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第一学历具有属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含2012年7月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4、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限未满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
4、县内在编在职人员;
5、不符合《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三、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2年1月30日—3月10日(周未休息日除外),逾期不再补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