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规定,结合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地震局实行中国地震局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及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项职责。
黑龙江省地震局直属单位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地震监测预报、地震工程设防、地震科普知识宣传普及与相关科学研究工作。
二、招聘计划 (见附件)
三、招聘原则
面向全社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四、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与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善于创新,热爱地震事业;
2.专业知识扎实,有较高的业务素质,满足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
4.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服从岗位分配,能吃苦耐劳,勤奋敬业;
5.符合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加分条件的,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报名。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
1.提交报名资料。报考人员可在2012年1月10日9:00至18日16:00,按要求选择职位,提交个人资料,上传电子照片,获取报名序号,等待审核结果。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12年1月11日9:00至19日16:00,登陆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它职位,也可以提请仲裁。
3.网上缴费。2012年1月11日9:00至20日16:00,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含仲裁通过的),按网站提示支付考务费,未及时足额交纳考务费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4.打印准考证。2012年1月30日至2月1日,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5.注意事项:
(1)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3)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将取消招聘岗位或缩减招聘人数。特殊情况下,经请示省人事厅,可适当降低比例。
(5)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资格复审和录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