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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13鞍山市各级机关公务员面试公告

来源:辽宁人事考试网 2013-6-25 12:49:08

2013年度鞍山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2013年度鞍山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面试工作即将开始,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部署和《2013年度鞍山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度鞍山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3年度鞍山市各级机关(含公安系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时间为6月29日全天、6月30日全天、7月1日上午。
上午  8:00开始(7:00考生入场)
下午  13:30开始(12:30考生入场)
二、面试地点
中共鞍山市委党校主楼(鞍山市铁东区对炉街12号)。
联系电话:0412-6322229
乘车路线:乘402路到党校正门下车;乘64路、602路、605路在胜利会堂下车西走500米。
三、面试人选及面试时间
各职位面试人选及面试的具体时间详见《2013年鞍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时间安排表》,请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面试。
考生面试安排以每半天为一个单元。考生参加面试的顺序,在考生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后抽签确定。
四、考生须知
1.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2.6月29日、6月30日、7月1日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7:00前到达考场;6月29日、6月30日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12:30分前到达考场。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3.考生入场时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发现考生在候考期间查看、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4.面试前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在监督员的监督下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按照顺序号持序号牌参加面试。
5.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考场号和面试顺序号。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现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
6.考生带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其他任何物品和资料一律不得带入面试考场,由考生引导员保存。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候分,待下一名考生面试后,再返回考场听分。听完分后,向监督员出示身份证,并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由监督员确认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并不得再次返回面试工作区,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面试成绩作废。
7.由于正值暑期,天气炎热,为给广大考生提供一个相对舒适的面试环境,我们在考生候考室、面试考场安装了空调设备。请考生在前往考点途中注意防暑降温。

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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