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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2011年国家公务员招考面试名单事项通知
来源:工信部 2011-1-26 10:05:53 【字体:小 大】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关于2011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部2011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姓名

准考证号

职位名称

面试最低分数线

调剂人选最低面试分数线

张航

108113030619

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科员及以下

98

刘利永

108113034030

华汝国

108134042528

刘玉朝

108113036807

张洁

108113014625

陈小鹿

147170580219

河北省通信管理局网络管理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96.5

115.3

张文超

108113022313

孙海洋

108113036429

修非

108113037320

肖亚辉

108171444320

洪晶

108131021614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网络管理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98.9

叶鑫华

108136041918

余运强

108133063611

张兴

108132274625

卢杰

108133271024

贾凯君

104134042814

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主任科员及以下

102.2

113.4

孙云杰

108171473917

赵建光

108112022312

贾明龙

108133070115

李嫣婧

108171171101


  二、考生面试资格确认

  请面试人员名单中的考生于2011年2月2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寄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编制调配工资处。(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邮政编码:100804)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生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工作证或人事部门介绍信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待业人员提供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加盖公章的待业证明复印件;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4、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不一致的,需提供离职证明,确有困难无法开具的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6、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须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7、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6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

  8、报考职位“其他条件”项要求的英语及计算机水平、工作经历、文字能力(发表文章)、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逾期未寄送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其他注意事项

  1、面试拟定2011年2月23日至27日之间择期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考生参加面试报到时,均须携带本通知第二项所列复印件的相应原件;

  3、考生对本人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报考信息不实,将取消面试资格;

  4、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

  5、考生所提交材料复印件概不退还。如无另行通知,说明材料已收到。

  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我部网站发布的后续通知。

  联系电话:010-6820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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