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民生、“三支一扶”新补录的高校毕业生:
一、分配去向。兴安盟户籍的,仍遵循户籍所在地分配的原则进行分配;其他盟时的或盟内个别高校毕业生,按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进行分配,即:以《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者计划登记表》和《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中,填写服务去向(服务地、服务单位)为依据。
二、报到时间:12月2日–5日。
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