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人发〔2006〕118号)文件,结合招聘岗位条件,制定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计划
自治区党校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招聘名额详见《自治区党校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招聘计划一览表》。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考生按要求填写《自治区党校201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后发送至自治区党校人事处电子邮箱,自治区党校人事处在网上审核报考人员资格后通知考生是否通过审核、参加面试。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6月29日8:00至7月5日18:00
联系电话:0951-6660163
电子邮箱:nxdxrsc@163.com
四、面试
(一)面试对象范围
通过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招聘岗位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可以参加面试。
(二)面试实施程序
1、面试时间、地点确定后,提前一周通知考生做好应考准备及有关注意事项。
2、面试前对我校面试考官进行培训,明确招聘岗位的职位情况和面试的程序、方法、要求、评分标准、评分技巧及注意事项等问题。
3、面试人员提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由面试考官单独组织面试。考生在我校规定的面试时间内不参加面试,视为自愿放弃,不再安排补考。
4、考生面试成绩向社会进行公布,接受监督。按照本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及招聘岗位数量录用考生,如有举报的,经查实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拟录用资格,依次递补。
(三)面试方式和要求
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和提问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临场应变能力和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考生在抽签后按照报考岗位专业范围内的面试题目备课。
第一阶段试讲,时间30分钟;第二阶段由面试考官随机提问,考生答辩,时间15分钟。以百分制计分,按照试讲评分标准(满分60分)和答辩评分标准(满分20分)由面试考官打分,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以百分制计算平均分为考生最后得分。同时考核考生科研能力。科研、获奖(满分20分)计分标准: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每篇计5分;省级期刊上发表论文每篇计3分;校级以上奖励每一项加1分。
(四)面试考官
成立党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面试考官小组,按照每个岗位或专业确定5到7名考官,面试前由主考官根据专业随机抽选确定面试考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