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孜州委政法委员会
甘 孜 州 人 事 局
甘 孜 州 公 安 局
甘 孜 州 司 法 局
关于全州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县
级以下司法行政机关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
格复审和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共甘孜州委政法委员会、甘孜州人事局、甘孜州公安局《关于二OO八年全州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中共甘孜州委政法委员会、甘孜州人事局、甘孜州司法局《关于二OO八年甘孜州县级以下司法行政机关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公务员法》有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规定,现将2008年甘孜州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和县级以下司法行政机关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告于后,并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负责单位
州公安局负责报考人民警察有关职位考生的资格复审,州司法局负责乡镇司法助理员职位考生的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08年12月20日至12月23日
三、资格复审地点
报考人民警察有关职位考生在州公安局复审,报考乡镇司法助理员职位考生在州司法局复审。
四、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
3、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其他人员出具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
4、报考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职位的考生,出具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报考要求具备本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的职位的考生,出具户籍证明。
5、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6、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7、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8、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五、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时,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和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按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将于2008年12月24日在甘孜人事考试网上公布,递补人员必须于2008年12月25日下午17:00时前到资格复审指定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4、本次公招公务员面试时间为2008年12月27日-29日,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请考生认真阅读《面试通知单》。
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www.gzrsks.gov.cn)、四川人才网甘孜分站(http://www.scrc168.com/fz1/index.asp)、四川党政网甘孜州人事局网站(http://10.20.2.50/)上发布。
附:
1、《甘孜州二OO八年全州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二OO八年甘孜州县级以下司法行政机关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中共甘孜州委政法委员会
甘孜州人事局
甘孜州公安局
甘孜州司法局
二○○八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