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内江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简 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社局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根据《内江市人事局关于〈贯彻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意见(试行)》(内人发[2006]26)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内江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是2008年7月经内江市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隶属内江市经信委,其主要工作职能是:配合市节能监察中心检查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和开展设备工艺耗能检测;发布工业节能降耗先进技术、科技成果信息;负责全市工业企业能源利用状况的统计分析工作,配合统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能源利用状况;开展企业节能降耗项目的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配合节能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能源管理人员的培训、节能宣传,编制节能技术规划;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用能评估,指导和帮助企业编写项目用能、节能篇,参与有关合理用能、节能篇的论证和审定工作等。
二、招聘的岗位和名额
管理岗位 1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节能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能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二)岗位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日后出生);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热能与动力工程、能源系统及自动化、能源动力学、制冷与空调技术、热电工程方向、能源动力系统及自动化。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从2010年 11 月 15 日起至2010年 12月3日止。
(二)报名地点:内江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32-2104779。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以下有效证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2011年毕业生持学校开出的证明。报名时交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各类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经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初审、市经信委复审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
五、考试
(一)考试内容
1、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6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40%);
2、专业知识考试内容:能源管理相关知识;
3、笔试要求:报名人数和拟聘职位比例须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此次该职位的公开考试。
(二)面试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总成绩,按照招聘职数与参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人员由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届时通知。
(三)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12月18日;地点:见准考证。
《专业知识》考试,12月19日;地点:听通知
面试时间、地点:由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届时通知。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二证缺一不可)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
(四)计分方法
笔试、面试折合总成绩共计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30%,面试占40%。考生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出现个人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排名优先。符合国家规定加分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
六、考核和体检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2005】1号)规定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人员经组织考核并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所聘人员一律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聘用合同管理。招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凡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要追究经办人员、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违反《内江市人事局关于贯彻<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试行>(内人发【2006】26号)文件规定聘用的工作人员,要坚决清退。
内江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
二0一0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