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中学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并报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我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中学教师100名。其中:通江中学10名;通江二中5名;实验中学15名;铁佛中学3名;永安中学8名;涪阳中学5名;民胜中学2名;至诚中学12名;通江三中8名;广纳中学2名;麻石中学2名;洪口中学2名;沙溪中学2名;瓦室中学3名;铁溪中学4名;平溪中学9名;火炬中学3名;泥溪中学5名。
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巴中市通江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学历、专业等要求。
(二)具体条件
1、年龄:截止报名开始日,应聘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2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其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77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及专业:考生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除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外,其余考生均须在2012年1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适宜报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