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核招聘方式
1.联系时间及方式:应聘者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31日前将本人自荐材料(含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学科成绩、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注明本人爱好特长)寄、送(以邮戳或送达时间为准)至中共乐山市委党校组织人事科陈学才先生收(电话:0833-2118723)。
2.考核方式:通过试讲、政审,实行用人单位与应聘者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直接考核确定。
四、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由中共乐山市委党校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审核确认和聘用
通过考核并体检合格人员,由中共乐山市委党校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组织收集整理申报材料,报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再上报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审批。通过审批确认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