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下半年遂宁市县级以下公安机关招警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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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四川省人事厅考试中心 2009-2-7 19:32:24 |
中共遂宁市委政法委员会 遂宁市人事局 遂 宁市公安局 2008年下半年遂宁市县级以下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公安厅《关于二00八年下半年全省县以下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现将2008年下半年遂宁市县以下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实行等额体检。根据录用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在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待公布体能测试结果时一并公告。 综合管理职位(1)男生,因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故在省上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前,先按原考录公告规定的招考名额等额进行体检。待省上确定考试合格分数线后,再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的考试合格分数线确定进入政审考察人员。 二、体检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三、体检定于2009年2月13-15日进行。具体时间以体检通知书为准。请进入体检人员务必于2009年2月9日(9:00—17:00)至2月10日(9:00-12: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到遂宁市人才市场((遂州南路281号,中央商务区新世纪三楼)领取体检通知书。考生另需准备近期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1张,预交体检、交通、午餐等费用200元,体检结束后,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逾期不领取体检通知书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体检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通知书》。请考生仔细阅读,严格遵守。凡违反体检工作纪律要求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遂宁市人事局负责解释。电话:0825-5866011。 中共遂宁市委政法委员会 遂宁市人事局 遂宁市公安局 二00九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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