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济南市天桥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学科配套的师资队伍,按照济南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的有关规定,经济南市天桥区政府研究同意,对天桥区教育系统教师实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和方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二、招聘计划和岗位本次计划招聘新任教师65人,具体岗位详见《天桥区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2008、2009、2010年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3.专科毕业生须具有天桥区常住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本科毕业生须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研究生以上毕业生不限户籍;
4.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次,其中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次;
5.报名专业与所学专业基本一致或相近;
6.非师范类毕业生需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四、报名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一)信息发布通过天桥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tqjy.com.cn、天桥区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jnstqq.sdbys.cn)公开发布招聘信息。(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