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定向招收、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办法,经研究决定,莒县公安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专业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全日制公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公安专业毕业生;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或需要回避的,不得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25日—7月27日。
2、报名地点:莒县公安局招聘公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公室(莒县城阳中路369号莒县公安局办公楼三楼)。
报考人员应提交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认真填写《莒县2012年公开招聘公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贴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和诚信承诺书。
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2的比例标准,否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
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编办、县公安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都将被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