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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来源: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2011-2-10 15:40:49 【字体:小 大】

为了便于报考者参加2011年度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的专业科目笔试,我们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2011年度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供报考者参考。


  一、考试科目和结构


  2011年度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的专业科目笔试分为《政法》、《综合管理》、《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和《城市建设管理》,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专业科目均为客观性试题,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考试时限为60分钟,满分50分。


  专业科目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报考者可根据自己报考的专业科目,选择相应的考试内容进行考前准备。


  二、作答要求


  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


  报考者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和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作答在试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


  三、专业科目考试内容


  《政法》


  第一部分 法律的一般原理


  一.法律的概念:法律的基本特征,法律的本质,法律的要素,法律的分类,法律的作用。


  二.法律的制定:立法体制,立法原则,法律渊源,法律效力,法律体系。


  三.法律的实施:法律遵守,法律执行,法律适用,法律关系,法律解释,法律责任。


  四.法律的发展:中国法律传统的特点,世界主要法系,法治理念和法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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