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考公务员职位
|
|
整理自:烟台市人事局 2009-2-14 10:13:30 |
2009年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考公务员职位 |
|
|
招考单位 |
职位名称 |
录用计划 |
报 考 条 件 |
备注 |
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工作人员 |
1 |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法律类专业;3、年龄在23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3年2月18日至1986年2月18日期间出生);4、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5、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
|
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工作人员 |
2 |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法律类专业;3、年龄在23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3年2月18日至1986年2月18日期间出生);4、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
|
|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
|
 |
|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