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大投入,改善特教学校办学条件。全省各地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渠道,积极改善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一是将特教学校建设纳入各类专项“工程”。“十五”以来,各地结合省教育厅实施的义务教育阶段“改造薄弱学校工程”、“三新一亮工程”、“六有工程”、“校校通工程”“四项配套工程”等一系列工程,使全省特教学校办学条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二是全面实施“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程”。2007以来,我们通过广泛调研,提出并在全省组织实施“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程”,得到了全省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积极响应,也得到了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7000万元(其中用于补助各地特教学校基本建设3000万、配置特殊教育专用设备4000万),这项工程实施近两年来,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促进了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重视特殊教育工作;实现了特殊教育全覆盖,全省所有30万人口以上的县(区)均已建立特殊教育学校;全省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得到了全面改善,残疾儿童少年有学上、上好学和特殊教育发展又好又快的良好局面将逐步实现。据不完全统计,“十五”以来全省用于新建或改(扩)建特教学校的经费超过4亿元,如:南通市投入7000多万易地新建了市盲哑学校、南京市投入5000多万改扩建了市盲人学校和聋人学校,武进区、昆山市和海门市分别投入1500万、1000万和600万易地新建了特教学校,苏北地区沭阳县也投入800多万元易地新建了特教学校。2009年,苏州和无锡两市也将分别投入5000万和4000万新建和改建市特教学校。三是继续推进特殊教育现代化建设。通过激励和支持各地创建特殊教育现代化示范学校,促进地方政府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极大地改善了一批特教学校的办学条件。特教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既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也使特教学校师资队伍得到了稳定。
3.实施免费义务教育,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在努力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的同时,我们积极推进残疾学生免费入学工作,保障每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一是免除在特殊教育学校和特教班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杂费和课(簿)本费,从2004年起,由省级财政设立的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费中划出专款支付,使全省特教学校12000多名残疾学生享受了免费义务教育,近5年省用于残疾学生“两免”的经费2000万元,二是将特殊教育学校职高班学生纳入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前两年学生享受每人每年1500元助学金的政策范围,受助学生达1000人。三是实施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享受“两免一补”等资助政策。我们在制定普通中小学实施“两免一补”等助学政策时,提出了优先安排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各地都能严格执行;各地还积极实施“助残帮困”工程,通过设立特殊教育基金等形式,帮助困难家庭的残疾学生就学,一些地方已实现了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接受全免费教育。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