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信息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的事业单位。主要是为上海市税务事业的发展提供信息服务,采集、处理、分析税务信息,建设和维护税收信息系统,协调本市电子税务业务管理,提供信息查询与咨询服务,并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信息中心工作人员5名,报名与笔试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实施。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非应届毕业生。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2年9月15日至1975年9月15日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学历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个别特殊岗位的学历要求适当放宽。
7、具体职位以及报考条件详见《招聘简章》。《招聘简章》于2010年9月12日起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15日10:00 至 9月22日18:00。
2、报名、缴费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www.spta.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考生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和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3、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60元。
4、准考证下载时间:2010年10月12日10:00 至 10月14日18:00,网址为:www.spta.gov.cn的准考证下载栏目。
5、报考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6、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于考后面试前进行。报考人员报名时,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职位要求,如实填写《2010年度上海市事业单位考试报名信息表》。同时,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方法:分笔试和面试。
2、笔试科目:《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10年10月16日(周六)下午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4、合格分数线按职位分类,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3比例确定。
5、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于2010年11月15日起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的成绩查询栏目公布。
6、面试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宜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总成绩,并依照总成绩高低按1:1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或用人单位提出具体要求),统一组织体检。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税务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税务局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考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岗位、资格、面试问题解答): 54679568-65041
考务咨询(报名、笔试问题解答):64049005
网上支付咨询(网上支付问题解答):95516-5
监督电话:54679568-69115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信息中心
二○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