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按照全市开展统筹公开选拔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经研究,闵行区面向全市公开选拔4名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2名区属企业经营管理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共6个)
(一)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岗位
1、闵行区司法局政治处主任1名;
2、闵行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副主任1名;
3、闵行区民防办公室副主任1名;
4、闵行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1名。
(二)区属企业经营管理者岗位
1、闵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2、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现任副处级职务(或相当层次职务);或任正科级职务(或相当层次职务)满2年。在企事业单位工作及其他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任职资格;
3、上海市户口;
4、身心健康。
(二)职位条件
1、闵行区司法局政治处主任(副处级)
职位说明:本职位协助局党委抓好日常党务工作;负责全局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培训;负责全局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目标岗位责任制考核和人事管理;协助党委指导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和老干部工作。
职位要求: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沟通协调能力;熟悉党建工作相关政策规定,熟悉司法行政管理和组织人事工作;善于做思想工作,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同等条件下,有相关法律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2、闵行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副主任
职位说明:本职位协助主任开展工作,主要分管重大工程政策研究、方案协调、资金管理等工作;负责重大工程项目推进、立功竞赛和维稳等工作。
职位要求: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沟通协调能力;熟悉城市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政策、法律、法规及程序;有组织城市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实践经验;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闵行区民防办公室副主任
职位说明:本职位协助主任组织制定民防工作相关的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本区民防信息建设规划、防空警报建设规划;组织开展本区防空通信网、警报网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防空袭演习和防空警报试鸣;组织有关民防教育等。
职位要求: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沟通协调能力;熟悉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具有通信信息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经历,具备一定的军事组织指挥能力及相关知识,国防意识和法制观念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有通信信息专长或相应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4、闵行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
职位说明:本职位协助主任研究提出服务各金融机构在本区健康发展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加强与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和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负责协调金融机构与政府有关部门之间、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搭建银政、银企交流合作平台,服务经济发展;负责金融产品的研究、设计和创新;协助编制全区金融服务网点设置的指导性规划。
职位要求: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沟通协调能力;具有投资银行工作经历和管理经验,熟悉金融专业法律法规和投资银行业务;对区域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的研发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有较好的外语能力;具有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5、闵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职位说明:本职位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董事会决策要求,负责公司投资开发及商务、楼宇等房地产开发的相关工作。
职位要求: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沟通协调能力;熟悉投资开发、房地产建设项目工程管理操作流程及房地产开发行业的相关政策法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职位说明:本职位协助总经理组织制定园区工程建设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全面执行和落实公司项目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决定;组织推进和完善生态园区建设,负责有关ISO管理体系认证方面工作的落实。
职位要求: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沟通协调能力;熟悉现行建筑设计规范、标准和工程建设成本控制流程;有组织实施大型复杂项目的能力和经验;有较强的科学决策能力和法制观念;具有建筑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工程建筑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三、选拔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和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阶段。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13日9:00至9月22日18:00。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登陆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其中,区属企业经营管理者岗位的报名人员,在9月22日18:00之前,同时将以下材料邮寄至闵行区人才服务中心(地址:闵行区水清路332号,邮编:201100,信封左下角注明“公开选拔”字样):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或在职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明、个人简历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二)资格初审
由区公开选拔工作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不满12人的职位,企业经营管理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不满10人的职位,由区公开选拔工作小组研究后报市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在笔试前决定是否取消该职位。如决定取消该职位,相应报考人员可以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合格者向社会公告报名号。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三)笔试和面试
1、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岗位
①笔试。10月4日,由市公选办统一组织。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基本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②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每一选拔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8名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人选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工作证(或在职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资格条件所要求的任职资格证明材料、区局以上获奖证书及复印件各1份;发表的论文、专著,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等,到闵行区人才服务中心(闵行区水清路332号)接受资格复审。报名材料不再退回。资格复审人选由于未参加、未通过有名额出缺的,按该职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并向社会公告报名号。
③面试。10月中旬,由区公选办统一组织。进入面试者需提供个人工作业绩报告。
④提出考察对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30%:7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每个选拔职位综合成绩前3名的人员为考察对象,并向社会公告报名号。
2、区属企业经营管理者岗位
①笔试。10月5日,由市公选办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聘者应具备的经营管理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②履历分析。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由考评专家小组对参加笔试的应聘者进行履历分析。
笔试成绩与履历分析按照70%:30%的比例计算总分。根据总分,每一选拔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8名面试人选,并向社会公告报名号。
③面试。10月中旬,由区公选办统一组织。进入面试者需提供个人工作业绩报告。
④提出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成绩,每个选拔职位前3名的人员为考察对象,并向社会公告报名号。
(四)组织考察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选拔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应按规定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任职或聘任建议人选。如无合适人选,该职位可空缺。
(五)决定任用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履行任职或聘任程序。对拟任职或聘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履行任职或聘任手续。
对决定任用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
四、组织监督
增强公开选拔工作的公开度、透明度,适时发布公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21)64126960
联系地址:闵行区沪闵路6258号
监督举报电话:(021)64144300
本公告由区公选办负责解释。
闵行区公开选拔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0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