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行政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长治市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定于2013年6月29日-7月1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报考市、县公安机关职位的,从体能测评合格人选中按招录计划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3年6月29日—7月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二)地点:长治行政学院(长治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