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胸验肺”是一个分水岭。没开之前,张海超为了否决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肺结核”的诊断,一年多时间里,花了9万多元,在郑州、北京各大医院检查,都证明是职业病“尘肺”,可郑州方面就是不认。而在开胸之后,张海超的悲惨命运开始牵动人心,媒体轮番报道之后,相关领导高度重视,纷纷作出批示。据报道,批示该案的领导有:卫生部陈竺部长、书记张茅、副部长陈啸宏、河南省徐光春书记、郭庚茂省长、宋璇涛副省长。这些领导如此关心,并不仅仅因为看到张海超打开的胸腔里肺叶上的粉尘有多么厚,而且也看到这个青年的抗议行为有多么激烈。于是此事终于“特事特办”,郑州市政府成立由安监、卫生、劳动、监察、信访、工会和新密市政府为成员的“张海超事件”处理小组,卫生部派出专家督导组赶到了河南,甚至专程到张海超家中为他看望会诊,结果张海超和他的几名工友,花了好几年都没能得到确诊的病,一夜之间得以确诊,曾经艰难无比的维权之路似乎已经成了一条坦途。
在当地各级领导关怀下,雷厉风行表达了亲民的愿望,频施德政,撤职查办责任人与大规模排查职业病并举,形势一片大好,坏事又成了好事。
但是,凭借当今的医疗技术,证明一个尘肺病又有何难?而张海超却为此奔波了近两年,不惜“开胸验肺”,甚至惊动卫生部派出专家组亲自督导,才得到一个结果。是不是所有的尘肺病鉴定,都必须要开胸才能认定?是不是所有的尘肺病鉴定,只有在卫生部督导组的监管之下才能有个公正结果?郑州市委市政府如果早一点“高度重视”,会出现今天这样的结果吗?
3.早在2007年1月,新密市卫生防疫站就曾为振东公司员工做过体检。防疫站当时根据胸片已发现张海超胸部有问题,在诊断书上清楚写明:请“复查诊断,尘肺?结核?”通知公司让他去复查,但这个通知被振东公司截了下来。被单位欺骗这一事实令张海超无法接受,他决定先确诊再索赔。当他前往郑州市职防所求诊时,振东公司却拒绝出具职业病鉴定所必需的相关材料。讨要多次无果之后,张海超开始上访,经历千辛万苦,直至如愿以偿在职防所完成诊断。这时,距离张海超被怀疑患上尘肺已经过去了近20个月。
“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这个貌似客观的专业术语,令人如堕云雾。从字面上看,似是而非。郑州市职防所副所长李国玉解释说:“我们的诊断结果并非肺结核0+期,就是怀疑尘肺,但还不到工期尘肺的标准”,属于医学观察期。医学观察时间为每年一次,连续观察5年。从人性的角度出发,不管这样的诊断多么符合“科学标准”,都是冷酷而绝情的,因而也是荒唐的。而由于张海超悲壮地选择了“开胸验肺”,引起媒体广泛关注,在张海超维权路上重重设障、“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做下的丑事,遂成丑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