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某种意义上,张海超与《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堪同孙志刚与《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相提并论。唯有修订职业病诊断法,“开胸验肺”事件才可言“解决”。也唯有如此,张海超“开胸验肺”的悲壮,才真正有所价值。就目前而言,《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有两项漏洞,成为众人讨伐的靶心。其一,看职业病必须由工作单位提供资料。其二,职业病鉴定要交给一个垄断的机构。前者实质上是要求用人单位“自证有罪”,因此,会导致用人单位积极逃脱责任和义务;后者则是一种权力垄断,使得职业病鉴定很难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衡。倘若从这个角度来分析,是有缺陷的制度,让张海超维权之路,变得漫长而艰难。因此,舆论要求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呼声愈来愈高。面对职业病防治所与企业“合伙’’把尘肺说成肺结核“权力诊断”的仅仅是张海超一个人吗?就在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发生后,郑州市卫生局宣传处处长虞继亮
11.所有生活在尘肺病阴影中的工人都应该感谢张海超“开胸验肺”的抗议,卫生部紧急发布了新版《尘肺病诊断标准》,并启动了全国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现状调查。
一组庞大而冰冷的数据摆在公众眼前:2008年,全国新发各类职业病达13744例,我国尘肺病诊断病例已经超过60万人,存活47万人左右。其中折射的,正是一些地方片面追求GDP政绩,忽略甚至无视经济高速发展目标之下劳动者的健康,在工业车轮前进的过程中,烙下“职业病”的沉重暗影。
河南省职业病医院一位负责人说,“职业病首先在防,《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且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比如尘肺问题,该法明确规定要求相关企业采取降尘、防尘措施,而且规定政府相关部门要实施监管,可是政府相关部门没有过多的力量去做这些事情,监管措施基本上是空白的。”
河南省卫生系统一位人士表示,“在GDP与职工利益的天平上,有些地方政府部门显然偏向了前者”。“开胸验肺”事件提醒我们:以往那些为了追求经济发展“迁就资方、将就劳方”的思路已经诱发出诸多社会弊病,体制性纠偏成为当务之急;公共政策不能只以下层“不出事”为目标,必须俯下身来,直面各种各样的劳资矛盾。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借力亿万农民工的同时,也积压了不少问题。人们不应一边赞美农民工推动经济发展的伟大贡献,一边让他们在资本和权力的双重挤压下呻吟。
三、作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