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公局发[2012] 31号
宝鸡市公务员局
关于做好2012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新录用公务员
初任培训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的通知》要求,为使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掌握必备的知识和技能,完成角色转变,成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经研究,决定举办两期宝鸡市公务员初任培训班(上半年一期,下半年一期),现将初任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新录用公务员尽快熟悉和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与技能,了解机关工作的特点、程序和要求,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以积极的态度认知新角色,尽快完成角色转变,提高适应机关工作的能力。
二、培训对象
宝鸡市2011年已录用上岗但尚未参加初任培训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培训内容
初任培训的主要内容:思想政治理论;职业道德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依法行政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宝鸡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与市场经济研究;公务员心理健康教育;机关公文写作等。
四、培训方式
初任培训采取全脱产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96学时。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