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注意事项
1、对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本次招聘工作考试考核、复审、体检、公示等环节合格人员名单及整个环节所有时间安排均在阎良区政府公众信息网(www.yanliang.gov.cn)公示。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该网站,并保持通信畅通,勿错过时间。
3、本次招聘不收取应聘人员任何费用。
五、政策待遇
(一)对招录到农村中、小学和镇街涉农服务机构工作,且签定5年以上服务年限的普通高校本科生,给予奖励金1万元;对招录到镇街卫生院工作,且签定6年以上服务年限的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奖励3万元。奖励金按服务年限分期支付。
(二)对招聘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区财政统发工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标准,按时足额予以发放,毕业生人事档案由区人社局管理。
(三)对振兴计划招聘到我区农村基层且在基层服务满3年者,经区人社局同意,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可以在本区境内镇街同类事业单位之间流动。
(四)把农村基层一线工作经历作为评定职称的一个重要条件,教育、卫生、农技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时,在同等条件下有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的优先。
(五)应聘人员一经确定,要服从分配。对违反协议不到基层工作或不严格履行服务年限的,予以通报,追还奖励、资助经费,并不得录用为本省境内财政供养单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