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陕西省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全省考生加分相关政策规定,凡具备连续在社区工作三年以上的现任社区党支部成员、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大学生村官、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以及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笔试成绩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