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是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直属的差额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市市政道路、桥梁、沥青砼养护和城市地下排水管网清淘及市政设施管理任务。为满足人力资源需求,根据《太原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职位1:市政建筑工程类(本科学历)7名;职位2:市政建筑工程类(大专学历)5名;职位3:经济管理(项目经理)类5名;职位4:文秘类6名;职位5:会计类2名;职位:6:管理类5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㈠招聘对象
1.2008—2011年全国普通院校毕业生。
2.有工作经历的在职人员(须国家正式干部)。
㈡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热爱市政事业,勤奋好学,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备从事市政露天沥青砼养护施工作业的基本素质,愿意在太原市边远地区(沥青砼加工环境)工作,且应聘后在聘用单位服务时间不少于五年。
5.在职人员要求满一年的工作经历。
四、招聘人员待遇
享受全民差额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五、招聘程序
㈠报名方式、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