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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上杭县蛟洋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招聘公告
来源:福建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2010-8-26 编辑:zhoupanyu 【字体:小 大】
因工作需要,上杭县蛟洋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

 

关于公开招聘上杭县蛟洋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上杭县蛟洋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省人事厅闽人发[2006]10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上杭县蛟洋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建设工程技术人员1名、建设工程管理人员1名,财务会计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并符合以下各招聘职位具体条件和要求的未正式就业毕业生或在各地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办理人事关系委托代理的人员及国有单位正式人员;
3、应聘人员须为上杭县生源的毕业人员或户籍在上杭的人员;
4、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内,取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非公有制技术职务,下同)或造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内(以身份证为准,时间计算至报名之日);
5、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各招聘职位的条件和要求
1、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位: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土木工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土建类相关专业(包括: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技术、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大专学历、并取得相关系列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建设工程管理人员职位: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土建类相关专业(包括: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筑经济管理)大专学历并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
 3、财务会计人员职位: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财务会计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审计(实务)、会计(财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会计与统计核算、工业(企业)会计、会计与审计),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三)现役军人、现在读的全日制高校学生、以及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且在不准参加招考的相应期限内的人员等,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0年8月23日至9月3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到上杭县蛟洋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名(上杭县城北环路495号、县汽车站对面),联系电话:0597- 3993783。考生可从"上杭人事人才网"( http://www.shrs.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用A4纸打印)。
(二)携带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未正式就业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因学校及毕业生就业就业机构原因毕业后尚未发报到证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同时提交本人情况说明和承诺招聘后及时办理的书面材料)原件、复印件,在各地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办理人事关系委托代理人员须提供有效的人事代理协议书,国有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各职位报考条件所要求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上杭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三)加分申报
有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条件的(详见上杭县人事局杭人综[2008]19号《关于规范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加分工作的通知》),须在报考时填报《上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审核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由县人事局审核批准,逾期不予补办。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事局、县蛟洋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的人员,由上杭县人事局核发《笔试准考证》。
(五)如有符合招聘条件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报考,按闽人发[2006]10号的有关规定,经县人事局审批同意后,可免于考试,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了相关人员后,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考试。如符合直接考核方式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超过相关职位招聘人数的,按以下考试办法进行招聘,同时取消该职位的其他报考人员招聘考试。
(六)报考费用
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的人员,交笔试考务费80元,进入面试人员需另交面试费50元。
按闽人发〔2007〕217号文件规定,农村特困的未就业毕业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交有关考务费用和体检费用,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须盖提供单位的公章)。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形式:分笔试和面试二部分,各按满分100分计,其中:笔试按60%计入考试总成绩的,面试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
(二)考试时间、地点:另定(以《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考试内容:
1、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内容参照招考公务员笔试科目),不指定复习用书,卷面满分按100分计。
2、面试的形式及内容参照公务员招考的结构面试办法进行。
(四)考试程序:
1、笔试:
报考人员先进行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笔试卷面成绩和经县人事局审核认定的加分成绩,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招聘人数3倍的人员参加面试,相关职位进入面试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若相关职位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3倍的,全部进入面试。
(2)如果相关职位笔试的参加人数不超过该职位招聘人数,报考人员的笔试卷面成绩必须达到其他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最低笔试卷面成绩的80%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3)若相关职位进入面试人数不超过该职位的招聘人数,面试成绩必须合格方为有效。
3、相关职位如有报考人员未参加笔试或面试的,上述要求按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执行。
4、笔试、面试结束,报考人员的成绩将在"上杭人事人才网" (网址: http://www.shrs.gov.cn)和上杭县人事局、上杭县蛟洋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公告栏等予以公布。如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前予以封存,暂不公布。
五、 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与考核对象的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按上述比例折算,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 各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相关职位体检对象,相关职位确定的体检对象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以笔试高分者为先。
(二)体检
1、体检由上杭县蛟洋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
2、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要求进行。
3、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论起7天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5、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相应职位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员。
(三)考核
1、体检合格人员由上杭县人事局和上杭县蛟洋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共同负责进行考核。如有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2、考核主要以查阅个人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为主,考核对象中如有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在县外的,须在接到考核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到上杭县人事局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办理调档手续,并在发出调档函后20天内将个人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按规定转到上杭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并在该期限内提供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的证明,逾期档案及证明未送达的,视为自愿放弃考核资格。如公安机关证明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聘用程序
1、上杭县蛟洋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上杭人事人才网"(网址: http://www.shrs.gov.cn)和上杭县人事局、上杭县蛟洋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告栏等予以公示7天。
2、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招聘人选,由上杭县蛟洋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有关材料报县人事局审批。
3、经县人事局审批同意后,招聘人选须在审批同意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有关调配手续,并按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书。
4、招聘人选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和调配手续,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5、招聘人选从上杭县人事局审批同意招聘之日起30天内未按规定办理聘用和调配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职位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员。
八、相关待遇
所招聘人员为我县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由招聘单位按事业单位人员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聘用期间享受与本单位同条件人员的相同待遇。
九、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按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之前发现并查实有影响聘用相关问题的,取消该人员的聘用资格,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员;如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发现并查实相关问题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不再递补人员。


             上杭县人事局       上杭县蛟洋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0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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