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力度,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中共周宁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宁德市公开选拔12名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
一、职位名额
乡(镇)党委委员或副乡(镇)长提名人选12名。
二、资格条件
1、本市党政群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正式干部。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任科员级职务2年以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干部任相当科员级职务3年以上,且任股级职务1年以上,或有乡(镇)、村工作经历两年以上,或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本科生选调生任科员级职务1年以上,研究生选调生转正定级以后。以上任职时间计算至2010年9月30日。
5、身体健康。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及方法步骤
公开选拔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阶段。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0月27日8:00至2010年11月12日17:30。
2、报名办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于2010年10月27日起登录“周宁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网” (http://fjznzx.com/zngx/)报名。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尺寸34×45毫米,jpg格式)。
公开选拔咨询点:周宁县公选办(周宁县委组织部内),邮编355400;传真:0593—5622241;咨询电话:0593—5630211;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正常工作日)。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表格从网站下载),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任职证明以及本人近期二寸同版彩色免冠正面照片3张,送至周宁县公选办。县公选办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经资格初审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职数的比例不低于10: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选拔的职位名额相应予以减少。
报考人员可登录“周宁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网” (http://fjznzx.com/zngx/),查询本人报考资格初审结果和有关考试事宜。资格初审合格者从“周宁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网” (http://fjznzx.com/zngx/)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三)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委托省委组织部领导人才考试中心命题,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0%和60%计入综合成绩。
1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等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时间为2010年12月5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与拟选拔职位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并列第五名者一并列入)。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选拔职位工作要求的适应程度。面试不分职位,采用同一试卷。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职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列第三名者一并列入),由县公选办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县公选办按照干部考察程序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或不参加体检者不确定为考察对象,其出缺名额根据该职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决定任用
综合考试和考察情况,县委按程序研究确定拟任人选。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统筹安排使用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公选结果向社会公布。在公示期间反映公示对象问题并经核实影响其任职的,取消其任职资格,由县委另选他人。其中拟任人选为非公务员身份的,要根据《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按管理权限分别报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和宁德市人事局审批。任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职位的待遇。
四、公开选拔的监督
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县纪委举报电话:0593—5629499
县委组织部专用举报电话:0593—12380
本简章及简章未尽事宜由县公选办负责解释。
周宁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