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填报《上杭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考生可从“上杭人事人才网”的下载中心下载、并统一按A4纸格式单张打印填写,网址为:http://www.shrs.gov.cn)。
(三)加分申报:
符合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文件和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报名期限内填报《上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审核表》(到县人事局领取),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由县人事局审核批准,逾期不予补办。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上杭县人事局和上杭县财政局共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的人员,由上杭县人事局核发《笔试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后,如果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超过职位招聘人数,将按照延长报考时间或调整报考条件等办法再次组织报考。
(五)报考费用
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的人员,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交笔试考务费80元,进入面试人员需另交面试费50元。
按省人事厅闽人发[2007]217号文件规定,农村特困的未就业毕业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交有关考务费用和体检费用,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须盖提供单位的公章)。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二部分,均按满分100分计,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上杭县人事局核发的《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为准)。
(三)考试科目、内容:
1、笔试科目为《财政财务专业知识》,内容参照2011年度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财政税务类《专业知识与实务》和《预算法》、《会计法》,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面试主要测查参加考试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四)考试程序:
1、笔试:报考人员先进行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