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一、公示期 2013年9月5日——9月13日(7个工作日)二、受理地点及电话地点: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办公室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柳口路99号(300380)电话:(022)60541819联系人:王喜华三、公示要求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201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