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批准,哈密地委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面向哈密地区地直机关、县(市)公开招考2名工作人员。根据《干部任用条例》和《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和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在职副科级以下(含副科级)工作人员,男女、民族不限。
2、年龄35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经济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3、有3年以上城市经济或综合协调部门工作经历,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招考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两种形式。所有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1套,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同时,填写《报名登记表》(在哈密政府网www.hami.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组织推荐的,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县市报考人员由组织或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报名时限:2012年2月10日--2月23日。每天上午9︰3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
报名地点:地委经工办综合科(地区机关一号办公楼5楼512室)。联系人:蒋笑阳,联系电话:2231661。
报名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
在报名时限内,地委经工办、地委组织部按照招考对象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
笔试由地委经工办、地委组织部组织实施。笔试侧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城市经济知识应用及公文写作等综合能力,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试卷统一采用汉语答题。笔试总分为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成绩并列人员一并列为面试人员。被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由地委经工办通知面试。